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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深交所信息披露规则详解,保障透明公平,护航投资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5/04/08 作者:国樽律所

在资本市场的海洋中,信息披露如同灯塔,指引着投资者前行的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作为我国重要的证券交易市场之一,对其上市公司披露规则有着严格的规定,旨在确保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深交所业绩预告披露规则详解

规则一:业绩预告的触发条件

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若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实现扭亏为盈。

对于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是否进行预告。

规则二:业绩预告的目的与意义

深市业绩预告披露规则由深交所制定,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保护投资者权益,确保市场信息公平公开,在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变动或扭亏为盈等关键财务变化时,上市公司通常需发布业绩预告。

规则三: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深交所业绩预告披露规则的法律分析

规则四:不同交易所的披露时间差异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时间不同的交易所规定略有差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而深交所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季报一般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之前披露。

规则五:业绩预告的披露方式

业绩有两种预披露方式: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上交所和深交所关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不同。

深交所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规则六: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

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中小板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

规则七:不同交易所的业绩预告披露规定

不同的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有不同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年报,上市公司预计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上年增减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的,应当在本会计年度结束后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深市业绩预告披露规则的变化

规则八:2022年深市年报披露规则的调整

2022年,深市对一季度、三季度业绩预告非强制性规定披露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尽管如此,深市年报依然是需要强制披露的,且对年报、半年报业绩预告也有条件强制披露。

规则九:深市中报业绩预告规定

深市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

通过以上对深交所上市公司披露规则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看到,深交所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以及其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在资本市场的博弈中,遵循规则、透明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共同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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