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商业保险新规定详解
在2020年,我国商业保险行业迎来了重大变革,一系列新规定和政策的出台,不仅优化了保险市场环境,也提升了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以下是2020年商业保险新规定的详细解读。
2020年9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等五个商业车险示范条款,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商业车险市场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在此次改革中,交强险责任限额得到了显著提升,具体调整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改革前的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改革前的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2万元不变。
这一调整将有效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此次改革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65-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此举旨在提高车险产品的市场化水平,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权。
2020年车险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车险新规定自2020年9月19日零时开始执行,这意味着,9月19日零时之前的车险按照原规定执行,之后则按照新规执行。
车险出险一次后,第二年保费一般无法享受保费优惠折扣,甚至会有轻微上浮,以交强险为例,出险一次,若不涉及死亡,则第二年的保费无法享受折扣优惠;若涉及死亡,则第二年保费上浮30%;若出险两次及以上,则第二年保费上浮10%。
交强险:30%左右;
商业险:80%左右。
每发生一次事故,保费将恢复到原价;若发生两次或以上的事故,保费将上浮10%,最多可上浮30%,此保险的保障范围广泛,总保额为12万,包括有责死亡伤残11万、医药费1万以及物损2000的赔偿。
机动车全车盗抢;
玻璃单独破碎;
自燃;
发动机涉水;
不计免赔率;
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
车险改革征求意见稿主要利好消费者,具体内容包括:
交强险责任限额提升至20万元;
优化费率浮动系数;
引入区域浮动因子;
扩大未赔付消费者费率优惠幅度。
2020年9月19日0时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交强险分项责任限额计算。
删除免赔率: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违反安全装载;
增加减费附加险:绝对免赔率、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
此次车险改革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优化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交强险保额提高: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2万元不变。
商业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这意味着,以后买车险,保险公司将降低附加费用率,车主可以直接以更低的价格购买车险。
未来逐步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
2020年商业保险新规定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旨在提高保险市场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