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历了新一轮的调整,这一调整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关乎生计的大事,以下是针对2017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全面解析。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我们来看深圳这座经济特区,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经市政府批准,深圳市201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如下调整: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的2100元/月上调至2130元/月。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的14元/小时上调至15元/小时。
这一新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广东省其他城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了深圳,广东省其他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调整,以下是2017年广东省各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小时。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珠海在同类城市中表现突出,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元/小时。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在东莞市,201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510元/月。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属于广东省的二类地区,但珠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同类城市,显示出该市在提高劳动者收入方面的决心。
广东省工资水平与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的工资水平在全国范围内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据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省的均工资为6668元,东莞属于第二类片区,因此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66元,这一数据表明,东莞市的工资水平在广东省内处于较高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还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2017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会继续提高,为广大劳动者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我们也期待广东省的工资水平能够持续提升,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