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炎炎夏日的临近,高温津贴的发放通知也随之而来,2020年,西安市为了应对高温天气,特别出台了针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高温补贴政策,根据陕人社函〔2020〕226号文件,西安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定于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计四个月,在这四个月的时间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津贴,以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法规解读在法律层面,我国对高温补贴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上海市为例,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这一调整始于2019年6月1日,旨在为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减轻他们在高温环境中的工作压力。
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对象不同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有所不同,以重庆市为例,其高温补贴标准更为详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则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这一标准根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根据规定,每人每月的标准为200元,并会在每年的7月、8月、9月发放,对于未能正常出勤或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和高温岗位作业天数来发放高温津贴,即使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月支付高温津贴。
各地高温补贴政策潍坊2020年高温补贴
在2023年的夏季,山东潍坊计划连续四个月向员工提供高温补贴,以确保在炎热天气下工作的员工们能维持正常的生产与工作效率,对于那些在户外工作的员工来说,他们每月将收到至少300元的高温津贴,用于补偿他们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额外负担。
防暑降温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5号),防暑降温费的标准设定如下:对于从事户外或高温工作的员工,每人每月的防暑降温费为200元;而对于非高温作业的员工,每人每月的防暑降温费则为140元。
环卫工人高温补贴
对于保洁经理、环卫车辆司机和随车工,临朐县的工资由2500元提高到3000元,临朐县将持续加强环卫工人的关心和关爱,为每名环卫工人购买保额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每年拨款106万元用于走访慰问一线人员,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上海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0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年上海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高温津贴发放时长
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是几个月,2020年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由各省的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0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高温补贴标准
重庆市高温补贴标准如下:工作场所温度在33度以上35度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度以上37度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度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度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
西安高温补贴补贴时间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西安发放高温补贴的月份为6月份至9月份,共四个月,西安市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其具体标准为:全年按4个月(6月、7月、8月、9月)计发,每人每天25元。
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西安市高温补贴6月份至9月份会发放,根据西安市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西安市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大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0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每人每月为200元,并且会在每年的7月、8月、9月发放,对于未能正常出勤或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和高温岗位作业天数来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每年的9月,大连市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需要向其安排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总计最多600元。
高温补贴发放方式
大连市,别称滨城、浪漫之都,辽宁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根据查询大连市政府官网得知,该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发放降温茶,在每年的7月、8月、9月进行发放,对于室内高温岗位工作的员工,应根据实际高温天数发放津贴,以月支付标准为基数,用人单位需特别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避免在高温条件下进行体力劳动,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高温环境工作,也不得让未成年工在35℃以上高温或《高温作业分级》中第三级以上的环境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