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个人/企业刑事/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深度解析,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点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策略
发布时间:2025/02/16 作者:国樽律所

针对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律师有话说:黑恶势力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表现为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这些犯罪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毒品、赌博、传销等,严重破坏社会稳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九类涉恶犯罪,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均应受到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若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哪些属于黑恶违法犯罪

1、客体: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2、以下犯罪属于黑恶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3、5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淫秽、吸毒、传销、拐卖和赌博。

4、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尚未对恶势力犯罪有着明确的罪名说明和解释,一般来说,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5、扫黑除恶重点打击以下十二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⑴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⑶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如何认定涉恶犯罪

1、从以下要件认定涉恶犯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秩序。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等行为。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外国人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

2、法律主观: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

3、(3)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威慑势力,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凡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对组织者、领导、积极参考者追究刑事责任。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外的黑社会组织进入我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的,就会构成该罪,对入境组织者追究刑事责任。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5、 涉恶案件的第一个认定标准是涉及人数较多,通常不少于三人,并且核心成员相对固定,形成了一定的组织结构。这些核心成员必须参与至少两起八大类和三类刑事犯罪活动。

6、法律分析:属于涉恶的情况:恶势力为3人以上,纠集者固定。

打黑除恶重点打击哪些违法犯罪

1、“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 等行为。

2、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研制、分类、移送、查办。负责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严查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打击黑恶势力不力,在直接管辖区域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情信息,依法依规,适时开展宣传报道。

3、“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 等行为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以杜绝刑事犯罪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也是加强政治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方法。打黑除恶可以改善社会不良风气,提高争议,为民消除祸害,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社会。

什么是黑恶犯罪

1、以下犯罪属于黑恶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

2、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等。

3、黑恶是指非法犯罪组织或其成员从事的非法活动。这些非法活动通常包括毒品贩卖、赌博、贩卖人口、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违法行为。黑恶团伙往往会利用暴力、恐吓、贿赂等手段来压制对手,维护自己的地盘和利益。黑恶活动的出现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应得到深刻反思和彻底打击。

4、黑恶犯罪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黑恶犯罪通常涉及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以非法控制为目的,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扫黑除恶5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5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淫秽、吸毒、传销、拐卖和赌博。

2、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3、5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淫秽、吸毒、传销、拐卖和赌博。

九类涉恶犯罪罪名

1、法律分析:九类涉恶案件是指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其中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2、法律分析:九类涉恶指的是以下九类犯罪案件: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

3、针对国家公职人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保护或放任其违法活动,此罪名旨在防止公职人员与犯罪组织勾结,确保社会公正和法制权威。

4、法律分析:涉恶案件共“九类” :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5、法律分析:涉恶案件共“九类” :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6、涉恶九类案件罪名是我国刑法中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一系列规定。这些罪名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犯罪。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