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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条深度解读:权益保护与责任追究的指引(2025版)
发布时间:2025/02/14 作者:国樽律所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条为我们提供了权益保护与责任追究的重要指引。该条款明确了赔偿责任的认定标准,强调了对受害者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2025版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追究的力度,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律师有话说,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人身权益的高度重视,有助于引导社会各界正确处理侵权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它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更加注重自身行为的规范,避免侵犯他人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详解

1.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因治疗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减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

2. 《法释〔2003〕20号》文件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对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了解释。其中第一条涉及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情况。

3. 《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前半部分指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这与《侵权责任法》第八条所述“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是一致的。

侵权责任法第11条与第12条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的关系

1. 通过案例18,我们探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1条与第12条在区分连带责任与平均责任方面的应用。案例19和案例20分别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和第41条的解释。

2. 要区分累计因果关系和共同因果关系,关键是看每个行为是否能单独造成全部损害。如属第十一条所述的累计因果关系,则应负连带责任;如属第十二条所述的共同因果关系,则应承担按份责任。

3.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由雇佣关系外的第三人造成的,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向第三人或雇主索赔。雇主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 在两机动车相撞导致第三人受伤的情况下,可适用侵权行为法第12条,根据各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读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2. 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未尽到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导致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4. 受害人可向责任方要求民事赔偿。

劳务关系中的个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概述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多方面的费用。如造成残疾或死亡,还需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 劳务关系中不存在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伤时,雇主应按照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责任。这包括医疗费的赔偿、误工费等。

3. 法律分析指出,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时,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在劳务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中,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都是重要的赔偿项目。

5. 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应有相应的赔偿标准。如医药治疗费的赔偿,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关单据为依据。必要时,可委托法医进行鉴定。

6. 在劳务关系中,当劳动者出现人身伤害时,如果是从事劳务活动中受伤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则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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