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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刑事诉讼法新规定解析,从申诉审查到证据种类及认罪认罚制度的变革
发布时间:2025/01/23 作者:国樽律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以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新刑事诉讼法在律师法的基础上,对特定案件辩护律师的会见权进行了规定,既保障了法律的统一性,又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的种类、审限、立案条件等均有明确的规定,确保司法公正。在处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新刑诉法也做出了具体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法律规定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刑诉法解释对照

1、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三条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新刑事诉讼法吸收律师法的有关内容,并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这就解决了 刑诉法 与律师法的衔接问题,保证了法律和司法的统一,同时,也解决了侦查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3、关于间接证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在第一百四十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 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和案卷、证据后,指定审判人员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二)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

5、“应当立案”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条件,应当立案侦查的。

新刑事诉讼法

1、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

2、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核心的一环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通过认罪认罚而与检察机关达成一致,签署具结书。这个具结书的效力就是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3、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一审的审限有明确规定。首先,案件的收案立案审查阶段,人民法院应在七日内完成,但这段时间不计入审限。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书后决定是否立案,这个过程同样需要在七日内完成。对于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案件应在两个月内审理完毕,至迟不超过三个月。

4、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法第八十八条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刑法》第八十八条是追诉期限的延长的规定,与诈骗罪无关,诈骗罪由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3、第一百二十二条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诉解释》第180条

1、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2、《刑诉法解释》第180条第1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拒绝辩护权。

关于间接证据的规定刑诉解释第几条

1、 间接证据的定义:间接证据是指其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的证明是间接的,它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事实的各个部分。因此,在使用间接证据时,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2、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所有查证属实,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证明一个唯一的事实,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3、法律分析: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同,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是相对而言的。间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对案件真实性的反映都是有条件的。

刑诉解释第453条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条第二款规定:“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据此,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一项重要任务。

2、此次成果展包括XX诉XX离婚案(民事案件)和XX故意伤害罪案(刑事案件)两个案件。庭审由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四个部分组成,08级同学们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实习成果和灵活的表演,生动形象地模拟了法庭庭审的整个流程,展示了他们良好的实习成果。 最后,副院长周建军分别就两起案件进行点评。

3、终审法院是二审的中院,因为二审中上诉人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准许后要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裁定书,如果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情况,不准许撤诉,还要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作出判决书,所以不论是何种情况,中院都要作出法律文书。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三条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5、张建国贩卖毒品案 (第453号): 解读刑事诉讼法关于无供述证据确凿定罪处罚的规定。 陈焕林挪用资金、贪污案 (第454号): 如何处理村委会人员职务侵占的定罪与量刑问题。

6、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条第二款规定:“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据此,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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