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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深入解析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主体资格、责任义务及违约处理要点
发布时间:2025/01/19 作者:国樽律所

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及责任明确是合同有效履行的基础。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具备相关许可证。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杜世芳律师指出,若发包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未提供合格的原材料或设备,导致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应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若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避免违约风险。

发包人如何认定

1、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发包人需要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建筑工程的发包人。除此之外,如果要成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的话,那么还需要具备相关许可证。

2、承包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验收结算责任。发包方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逾期组织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3、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

如何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在审查施工合同时,首先要关注的是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这包括确认发包方和承包方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如是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同时,还需审查合同签订人员是否已获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的情况出现。

3、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承包方的主体资格:一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是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

4、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

5、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6、如何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杜世芳律师: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

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1、即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材料。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法律分析:建筑工程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具有独立的工程发包主体资格或者其继承人。除了房地产开发应具备资质外,进行工程建设无需特别资质,但发包人应有进行工程建设的主体资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第338条以及《建筑法》第8条,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就应是立项、获得规划批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所有人。

4、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发包人需要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建筑工程的发包人。除此之外,如果要成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的话,那么还需要具备相关许可证。

5、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6、对建筑工程发包方主体资格的要求是需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发包单位有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同时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发包方可以通过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这两种方式进行发包,发包方式不同,操作流程也不一样。

建筑工程承包发包方的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1、若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未达约定标准,发包人可根据问题严重性,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项。如因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或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等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责任应由发包方承担,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或少付工程款。承包方若对质量问题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任分别有哪些?发包方责任: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等相关证件造成施工中断;未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造成返工;开工前未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影响工期;应安排现场责任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

3、工程发包方的责任:(1)办证责任。(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4)物资保证责任。(5)经费保证责任。(6)技术保证责任。(7)施工监督责任。

4、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发包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包方经营使用,否则,即构成违约。综上可知,合同承发包双方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三种方式,即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承发包常见于建设施工中,发包方将自己工程的部分或者全部,交由承包方来施工。在承包关系中,双方都要尽可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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