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分析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后,律师有话说:善意取得是我国法律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善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符合特定条件的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合同的效力并非绝对,若存在违法情形,即使受让人为善意,合同也可能无效。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广泛,不仅限于所有权,还包括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等。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需综合考虑善意取得的具体条件,以及转让行为的合法性,确保法律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善意取得的法律条文
1、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该条文明确规定了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既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也包括其他物权。结合《担保法司法解释》对质权和留置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同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应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2、善意取得合同会是有效的吗 善意取得的合同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如果在其中存在某些不合法的情况下取得的即使善意也是无效的,还会遭受法律的制裁。根据《民法典》第14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根据《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
4、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5、对此,《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了“善意”认定的基本标准,即《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善意取得中的“善意”具体指什么。
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1、抵押是适用善意取得的,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既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也包括其他物权。
2、法律分析: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给受让人,对于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这些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3、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可供抵押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物权公示的公信力乃是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
4、法律主观:抵押权可否善意取得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同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也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5、抵押权也适用于善意取得,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的时候,并不知道该财产已经抵押出去,并且当初也是以合理的价格取得该财产的,在不动产已经办理登记,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的情况下,受让方可以依法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善意取得要求合同有效吗
1、善意取得的合同,即使他人没有处分权,仍然是有效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客体方面,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
2、效力待定不是终局评价,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无效是不能产生善意取得效果的,过去无权处分合同待定(无效)的观点不可取。合同效力未定与买受人善意取得可以并存 然而这理论是先天性和逻辑性的缺陷。
3、善意取得合同会是有效的吗 善意取得的合同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如果在其中存在某些不合法的情况下取得的即使善意也是无效的,还会遭受法律的制裁。根据《民法典》第14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1、法律分析: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等等。
2、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
3、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善意取得主要适用于不动产与动产之间的转移,也可适用于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的取得。 善意取得的条件:善意取得者必须是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获取财产权利的,同时在获取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人对该财产权利存在争议,则必须积极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受让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
1、不冲突。根据法律规定,我国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是善意取得制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是具体情形,即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法律分析第三百一十一条和第三百一十二条是一般与具体的关系。
2、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抵押权消灭吗
1、善意取得立法对此都要规定。如德国民法典第936条规定:在出让物上设定第三人权利的,该项权利因取得所有权而消灭。●条文解读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例如,陔动产上有抵押的权利,抵押权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时,知道该动产已被抵押,抵押权不消火。
2、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例如,该动产上有抵押的权利,抵押权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时,知道该动产已被抵押,抵押权不消灭。
3、不动产善意取得影响抵押权吗 抵押权应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物权公示的公信力乃是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
4、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5、第108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该权利的除外。这一条虽然上面写了善意取得人,但是这条要说明的就是“在何种情况下善意取得人条件的不成立”,说白了,就是根本就不可以认定为善意取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