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遗嘱内容,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表达处理遗产和其他事宜的意愿。遗嘱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其内容和形式均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的具体内容应该由遗嘱人亲自决定。遗嘱是指对个人财产以及其他事项的处理和安排。因此,遗嘱书写时必须具体、明确、清晰,易于执行,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一份遗嘱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需要明确指出遗产的范围、名称及具体数量。
在遗嘱中,必须明确表述遗嘱人在离世后留下的所有财产及资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银行存款、证券投资、交通工具、家具、电器、珠宝首饰、服饰等个人常用物品,以及租赁、承包等可获取的盈利、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同时,遗嘱人也需要规定相应的偿还债务方式及清偿计划。
(2)确定遗嘱的继承人和受益人。
为了让遗嘱生效,遗嘱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明确指定将遗产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位或多位具体人士,并指名这些遗嘱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没有这样做,遗嘱将被视为无效,遗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当遗嘱人将财产赠予特定公民时,必须明确写明受遗赠人的姓名;如果受赠人是国家或集体,则应写明其单位名称等信息。
(3)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和各自的份额。
制定遗嘱时,建议列出一份遗产清单,详细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和存放地点。在遗嘱中,应该明确指出各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分配的财产名称、份额或数量等具体情况。如果多人共同继承或受遗赠某个财产,应该说明每个人所得的具体份额或数量。如果未明确每个人所得份额或数量,法律通常会假定各人平均分配该遗产。对于未进行处分的财产,根据法定继承途径处理。
(4)明确陈述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在遗嘱中,遗嘱人可以添加附加条件,要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履行义务后才能接受遗产。例如,遗嘱人可以将财产赠予生前好友,但要求其抚养遗嘱人的幼子成人;或者将财产赠予邻居,但要求其在遗嘱人去世后负责处理后事。此外,遗嘱人还可以指定遗产使用目的,如将留下的房屋捐赠给小学改建为教室,或用于科学实验等。
(5)确定下一代受益人
再指定继承人是指在遗嘱中,遗嘱人为了防止指定的继承人因为放弃继承、被剥夺继承权或先于遗嘱人去世等情况导致无法继承遗产时,再次指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例如,某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他的若干存款应由儿子继承,但如果儿子先于他去世或放弃继承,则这些存款将由他的兄弟继承。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兄弟就是被再次指定为继承人。
只有在继承人指定为空缺的情况下,才能实际行使继承权。也就是说,通过遗嘱再指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