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解答:可以,当事人确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一旦决定作出,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同一事项的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若情况属实,人民检察院会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2、关于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的审查流程: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审查: (1)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查,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将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 (2)若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则应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3、检察建议作为一种公开的法律文书,会送达被建议单位,若被建议单位对建议内容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如被建议单位聘请了律师,律师可代表单位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和衔接。
4、对于不服民事终审判决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处理,具体情况下,需要严格遵循司法审理程序进行认定,若对此情况处理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合法界定。
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6、公诉案件受害人在不服检察院处理结果时,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或复核、寻求律师帮助、提起申诉或自诉以及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详细了解检察院的处理结果及其原因。
1、若人民法院未予以回复,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进行抗诉,若人民法院故意拖延或对当事人的申请不予回复,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再审的检察建议或者进行相应的抗诉。
2、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应在3个月内审查并回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1个月。
3、法律分析:再审检察建议书送达法院后,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若决定不予再审,应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1、对于不服终审判决的申诉途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不停止执行;对于刑事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同样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2、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若当事人群体庞大或主体为公民,亦可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请求,如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逾期未作裁决,申请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但同一事项不可再次向检察院申请。
3、不服二审终审民事判决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在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首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请求重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还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2、律师解答: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2、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包括诉讼上的申诉和实体上的申诉,在诉讼上的申诉中,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1、不服检察院的判决不能直接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回复请求人。
2、法律分析:对判决书的抗诉期限,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再审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会在三个月内作出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1、若被害人不服检察院的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服刑事生效判决的,有权申请再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3、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对判决不服的处理方法包括: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