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们能够跨越法律和文化边界,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涉外律师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对国际法律体系的深入理解,更在于其具备跨文化沟通、协调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在协助企业进行跨国交易、投资时,他们能够准确预测潜在风险,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帮助企业顺利拓展业务,规避法律风险。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对劳动者而言,犹如置身于未知的领域,积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维护权益的关键,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法律事实]:指引发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因缘,进行婚姻登记,便会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登记即是一个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1) 行为,指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导致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4、合同如果约定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部分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律师补充:股权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常规担保方式,其有效性或无效性不应简单判定,而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5、合同与协议在概念上是同一的,协议只是人们习惯上的一种称呼,类似的术语还有契约,如房契、地契,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6、在华隆公司对华润公司与濮阳市城管局、市政府的行政协议效力提起再审的具体案例中,涉及到了如何准确判断行政协议的效力边界问题,该案于2021年9月10日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均积极参与。
1、合同与协议的区别在于,双方通过一致的意思表示达成的一种契约,简而言之,即双方愿意,并将共同同意的事项明确记录下来,这种达成一致的事项在法律上称为合同,通常情况下,有效的合同和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除非合同或协议未生效或因特定条件而失效。
2、法律分析表明,从本质上讲,合同与协议没有本质区别,合同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个定义来看,合同实际上就是协议,根据逻辑学的分类,协议是合同的泛概念,即所有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协议都是合同,因为合同具有特定的内容。
3、合同和协议在名称上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本质上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则应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
4、法律分析指出,协议与合同存在差异,合同的特点在于明确、详尽、具体,并规定了违约责任;而协议则较为简单、概括、原则,通常不涉及违约责任,从这一角度来看,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而合同则是协议的具体化。
5、从区别的角度来看,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是协议的具体化,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仅从名称上区分,而应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
1、总体而言,行政协议的无效情形主要涉及行政行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法律依据的明确性,通过《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判断行政协议的有效性,在确认无效时,法院不仅依据行政法规范,还可以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保法律适用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2、根据相关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和其他行政协议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因行政机关之间因公务协助等事由订立的协议,以及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订立的劳动人事协议,则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对于形成于特定时间之前的行政协议产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受理,并适用与传统行政诉讼审查对象类似的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制度,在审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协议时,应同时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确保公正审查。
4、行政合同的无效可以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法院可以判决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在行政法上,考虑到行政协议的行政管理目的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应尽可能减少无效行政协议的适用。
1、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股权让与的实质目的在于担保主债权的实现,避免出现类似于“流质”的条款,只有当债权人完成股权变动的公示后,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实现股权让与担保时,应注意避免损害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2、以股权转让为民间借贷提供让与担保,通常应认定有效,如果当事人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为民间借贷债权进行让与担保,并据此实际转移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一般应认定为有效。
3、在认定让与担保合同效力时,应首先审查合同是否符合《物权法》的一般规定,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即被视为有效,即使合同涉及不动产,只要未明确要求办理物权变更登记作为合同生效条件,即便未登记,合同效力依然存在,让与担保合同之所以有效,关键在于其性质。
4、人民法院在处理股权让与担保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审查相关合同的具体约定,准确认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参照质押担保的法律要件准确认定股权让与担保,是否移交公司经营权并非必要要件;在涉及移交公司经营权的案件中,应综合考虑担保权人的投资和经营贡献、市场行情等因素。
5、双方当事人约定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让与担保的股权转让协议,应结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立法目的等因素,综合认定该行为的效力。
6、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法律分析表明,涉外律师是指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主要以处理涉外诉讼或仲裁以及提供涉外非诉讼法律服务为主的律师,涉外律师需要熟练掌握相关涉外法律法规,并通晓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同时具备优秀的外语表达能力,成为涉外律师并不一定需要出国读法律。
2、涉外律师专指在涉及海外或与外国相关的法律事务中担任顾问的律师,他们需要对当地法律有深刻的理解,同时对国际贸易、移民、商标、知识产权、投资等涉外法律领域有深入研究,他们的核心职责是帮助客户识别和应对交易中的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涵盖涉外投资、合同、商标等法律范畴。
3、涉外律师是指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专注于处理涉外诉讼或仲裁以及涉外非诉讼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他们的工作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涉外律师不仅需要精通相关涉外法律法规,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我国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巨大,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4、涉外律师专注于海外或与外国有关的法律事务,是跨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法律专家,他们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不仅熟悉本土法律,还精通国际贸易、移民、商标、知识产权、投资等涉外法律领域,涉外律师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帮助他们识别、评估并管理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确保各类交易、投资活动顺利进行。
1、权利保护的边界可以分为时间边界和市场边界,明确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是对国家干预基本权利的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前提,要准确界定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需要对法律上形成的保护范围和事实上形成的保护范围进行区分,民事权利的时间界限是权利限制的形式之一,也是私权的客观界限之一。
2、科学界定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的关系,我国《民事诉讼法》通常将地域管辖划分为三类,即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在性质上属于属人管辖,以法院辖区与当事人的隶属关系为标准来确定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就像指南针一样,引导我们理解“基本事实”的边界,在民间借贷与委托投资的混淆中,借贷关系无疑是基础,而投资行为则可能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