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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委托律师参与投标可行吗?个人代理投标是否合法合规?
发布时间:2025/01/08 作者:国樽律所

投标可以委托律师吗?

1、投标人当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质疑,在投标人自身不具备发起质疑的能力或条件时,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如律师或律师机构代为执行,质疑分为不同阶段:对于招标公告的质疑,任何潜在的投标方都有权提出;而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则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机构才有资格发起。

2、目前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委托律师进行投标,但实际情况中,各地政府机关正逐步推广法律服务的招投标,委托律师参与投标过程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成为趋势。

3、招投标律师见证通常由招标方在招标通知或公告发布前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最迟必须在投标开始前完成委托,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招标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以及前来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若受他人委托进行招标,还需提交委托单位的委托书。

4、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写明:本人XXX(姓名)系XXX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XXX(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投标签字责任

1、签字仅代表招标人代表到场,并不会承担任何风险,若代替老板投标,没有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将不认可你的授权委托人身份,签字亦无效,授权委托书通常需附上身份证复印件,至少提供身份证编号。

2、法律分析显示,授权代表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授权代表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无需具备特殊资质。

3、招标现场监督人员的签字是有责任的,监督人员需在开标前审计供应商资质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确保只有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若出现合格供应商仅为一家或审计部成为替罪羊的情况,监督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标书签字意味着投标人同意标书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签字是投标人认可和承诺的标志,表明其对投标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在签字前应仔细阅读标书内容,并确保能够遵守各项规定和条款。

5、投标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实存在风险,授权代理人的行为和决策将直接影响投标结果,他们在签字时实际上是在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6、开标签字是一项严肃的行为,签字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不仅是企业信誉的体现,更是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企业和个人应高度重视投标文件的真实性,确保每一项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律师参加诉讼要招标吗?

1、公职律师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或指派从事包括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协助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

2、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主要职责是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法律援助,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业务范围广泛,包括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同时需遵循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权益,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3、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律师参加诉讼,通常不需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自行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4、起诉时,无需必须委托律师,当事人可以自行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法律,提起民事诉讼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5、各地政府机关正逐步推广法律服务的招投标,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律师参加诉讼必须通过招标。

招投标律师见证流程

1、招投标律师见证通常由招标方在招标通知或公告发布前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最迟必须在投标开始前完成委托,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招标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以及前来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2、律师见证需要至少两名律师参与,接受客户委托后,律师事务所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律师见证是由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有关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证明的一种律师业务活动。

3、见证律师需在见证报告中明确基本信息,包括见证律师的基本信息、见证项目的基本信息,并确认招投标流程的合法性。

4、律师见证流程包括:接受当事人委托,签订委托见证合同;当事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说明委托见证事项,提交相关文件、材料和证据;律师制作笔录,审查委托事项是否属于见证范围。

5、见证律师应亲自与当事人谈话,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录像等辅助工作,以确保见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投标质疑的发起及原则

1、资信标主要是审查公司是否具备投标、中标及完成一定工程项目的资格,投标报价的选择取决于投标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条件,同一招标项目可能有不同的投标报价目标。

2、质疑采购行为的供应商必须是已经合法参与过所质疑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当潜在供应商获得质疑的采购文件后,他们有权提出质疑,并可以授权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

3、质疑可以在开标结束并宣布中标候选人后立即提出,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即开标技术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的三天内,向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提出,质疑文件需为纸质文件,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超过质疑期的疑问,原则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可以不予接受。

4、质疑应遵循以下原则:确保自身没有违规,合规合法地进行整个投标过程;质疑问题应描述清晰、彻底,避免歧义和无事实依据的质疑。

5、大多数异议和质疑源于投标人对全面情况的不了解或对某些问题的误解,招标人应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和说明,以消除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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