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特性,在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中,真正的合伙人收入自然丰厚;而在西部贫困地区,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收入则相对较低,还有许多律师事务所中,有些合伙人只是名义上的合伙人,并没有实际的合伙收入,主要依靠个人业务收入。
2、加价行为是否合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除非存在这一特殊情况,否则男方自愿支付的费用是合法的,若房产归女方一人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
3、无论遇到何种情况,持续学习都是关键,当你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时,师傅甚至会鼓励你提升学历、参加司法考试,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汇聚了来自不同背景的律师,包括政法专业律师、非法律专业律师、实习生以及半路出家的律师,只要前期经济压力不大,不妨大胆尝试,无需过于谨慎。
4、可以与律师沟通终止代理关系,二审时另聘一位律师;但已提供服务的律师应收取的费用仍需支付,二审的费用则无需支付。
5、刘宏伟律师的成功并非偶然,他的正义感、坚韧不拔以及不畏威胁的精神是他成功的基础,刘律师具备深厚的文学素养和出色的口才,加上后天的努力,成就了今日的他,正如古语所说,天道酬勤,这是不无道理的。
6、关于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后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律师费用的支付需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具体条款来确定,若法院已立案,原告撤诉并达成庭外和解,案件受理费通常会减半,但律师费用应按照与律师所签订的合同执行。
1、选择律师就如同生病求医,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科室和医生,选择与案件相关的专业律师,能更全面、精准地了解适用法律,并掌握所在领域的司法实践,这对案件的成功至关重要。
2、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自身收入证明、与孩子共同生活的记录、照片、视频等,以及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相关证据。
3、如果在第一次诉讼中失败,他可能会根据二人的约定不支付这笔费用,如果判决对被告有利,他就没有付款的义务,开庭当天,法官可能会感到为难。
1、律师的收入差异较大,例如在房屋纠纷案件中,律师费可能高达房屋价值的10%,一个案件可能带来相当于普通家庭一年甚至一生的收入,这种收入水平对于普通家庭而言,确实令人咋舌。
2、律所高级合伙人通常代表律师在事务所中的地位和经验丰富程度,他们通常是律师事务所的股东,拥有事务所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和重大决策。
3、主任律师通常不直接处理案件,而是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进行协调,合伙人律师则是律所的中坚力量,具备业务能力、经济实力和人脉关系。
4、进入律师事务所相对容易,因为律师的收入与个人业务挂钩,没有国家编制和工资保障,律师的收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完全取决于个人能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中途换律师是允许的,如果对律师不满意,可以另请律师,但需注意律师更换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2、中途换律师是常见的做法,因为代理合同允许当事人更换不满意的法律代表。
3、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4、更换律师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我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签订委托聘请合同。
5、在杀人案件中,如果事实确凿,即使更换律师,法院仍会根据证据进行判决,但更换律师的成本需要考虑,尤其是指定辩护律师的情况下。
1、律师职业在社会中享有较高地位,通常得到家人的支持,尽管实习薪资可能不高,但职业发展前景被广泛看好,进入知名律所实习需要通过严格的面试,个人表现同样重要。
2、选择综合所还是专业所各有利弊,综合所业务范围广泛,可选择的专业团队更多;而专业所更注重专业领域,对其他业务较少涉及,专业化是律师发展的必然趋势。
3、不必过于担忧,只要你积极主动,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欢迎,律师们不会因为学历低而对你有偏见,他们都在忙于应对各种事务。
1、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如果老爷子和后母是合法夫妻,那么妻子、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具体情况还需考虑房屋是否为按揭房以及妻子是否有还贷义务等因素。
4、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半路夫妻领证后有继承权,但具体是否能行使权利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5、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男方立遗嘱,将房子留给女方,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6、再婚夫妻是否有继承权,需视遗嘱或法定继承情况而定,再婚对象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享有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余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