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将根据案件复杂程度适当降低收费。
2、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不涉及财产关系,收费标准为1500至12000元/件,而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涉及财产关系,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至2000元,若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则按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3、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遵循政府指导价原则: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至12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争议标的额分段累进收费。
1、山东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协商确定。
2、根据2019年7月1日废止的《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3、以山东省为例,律师收费标准(试行)如下: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5000元/件;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
4、山东省执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基础收费范围从2500元至12000元不等,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基础服务费每件在2500至3000元之间,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累加收费。
1、根据山东省政府指导价格政策,非涉财类法律服务的基准收费额度为每项2500元至12000元不等;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基础服务费每项2500元至3000元,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争议标的额分段累加计费。
2、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收费在几百至几千元之间;涉及财产的案件,根据实际数额的比例收费,具体金额可与律师协商确定。
3、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可按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1、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办理民事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1000元至10000元/件。
2、计时收费: (一)收费标准为150-3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 (二)旅途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的一半计算。
3、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遵循政府指导价原则,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基准收费标准为每项2500元至12000元不等;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基础服务费每项2500-3000元,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加收费。
4、律师费的计算方式由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当地司法局的官方网站查询。
5、青岛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