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法有效的律师函应当具备以下特征:查看是否具有律师事务所的鲜红色印章,若律师函上未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官方印章,那么这份函件可能仅仅是一份普通信件,并不具备律师函的法律效力,甚至可能是诈骗行为,印章会明确标注“某某律师事务所”字样,还需检查是否有律师姓名的落款,若无律师签名,这份律师函便可置之不理。
律师在一般情况下无权随意调查他人个人信息,只有针对案件纠纷中的涉案人员,律师才有权向公检法机关申请或向其他组织出示调查证明,以获取与案件相关的个人信息。《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受委托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辨别律师函真伪的方法包括:观察送达方式,大多律师函通过邮寄快递的形式发送;检查是否有律师姓名的落款;审视律师函的格式和内容是否规范严谨,以及落款是否盖有律师事务所的印章;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辨别律师函真伪,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检查律师函的格式和内容是否严谨,结尾是否附有律师事务所的官方印章,可以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或者在当地司法局查询该律师是否存在,伪造的信息是无法通过官方渠道验证的,携带律师函原件直接前往该律师事务所进行核对也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辨别:检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严谨,以及是否有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盖章,通过律师函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验证,或者到当地司法局查询发函律师的信息,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客户对特定事务进行法律评价,并据此制作的法律文书。
律师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调取他人个人信息,持有案件受理通知书,律师可以到派出所调取对方个人户籍信息,但在没有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下,律师是无权调取个人信息的,律师在调查取证时,需携带律师执业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助理人员则不能单独进行公民信息查询。
律师在调查取证时,可以根据案件需要,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持有案件受理通知书,律师即可调取对方个人户籍信息,律师具备自行调查取证的权利,但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需要携带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辨认律师函真伪,可以遵循以下步骤: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律师信息,如湖南省的如法网,输入律师姓名进行检索,若检索结果中有该律师信息,说明该律师在相应区域内具有执业资格;若检索不到,可能该律师不在查询区域内执业,或并非律师身份,也可以访问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判断律师函真伪的关键在于检查其格式、内容、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验证,或直接前往律师事务所进行核对,通过这些步骤,我们可以较为准确地判断律师函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