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账支票的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付款期的支票,银行将不予受理,转账支票的权利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在票据开具六个月内,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支票兑现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二是持票人拿到转账支票后,向付款人提示支票。
2、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不能直接给律师支票,支付律师费用应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的支付方式,以确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若被告坚持使用支票支付,应先将支票提交给法院或指定的第三方,由其代为转交律师,并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3、1000元应由法院先退还给公司,公司再根据其他应付账款进行处理,至于剩余的300元,需要明确其性质,如果是案件受理费,法院应出具正规收据;如果是律师代理费,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正规发票。
1、法律分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则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票据纠纷的管辖权通常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原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票据支付地指的是票据上注明的付款地点。
1、民事诉讼胜诉后,应在判决生效后的15天内与对方联系,催促对方支付款项,如果对方态度良好并准备付款,可以耐心等待,如果对方规避付款或无法联系,建议在15天内准备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件。
2、胜诉后,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原告预先支付了诉讼费用,胜诉后,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并由败诉方承担,案件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将判决书、身份证件等提交给法院,法院审批后退回诉讼费用。
1、律师接待当事人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签发的公函,看守部门应理解并迅速为律师指定会面时间。
2、律师在接待案件当事人时,应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说,通过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信息,并做好接案笔录,核实来访者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其与案件的关系。
1、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从出票日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支票,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1、法院的判决文书不能当作发票使用来做账,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不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应由当事人预交,胜诉后由败诉方承担,律师代付的诉讼费,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结算,并由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2、对于2012年律师代付的1300元诉讼费,如果已经通过正规途径支付,应有相应的支付凭证,公司应将该费用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