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律师协会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为全省律师提供行业服务、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它作为一个合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承担着维护律师行业秩序的重要职责。
2、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虽然在业务运营上保持独立性,但由于它们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通常由合伙人或设立者承担。
3、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其定义扩展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实体,法人资格的构成要素包括:合法成立、拥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具有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会员的分类及其权利与义务,律师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大类。
2、章程的第五章主要阐释了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的构成、职责以及运作机制,第十六条规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作为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当选理事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超的业务能力,且执业年限需超过三年,同时具备奉献精神和公益精神。
3、第一条 为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保障律师合法权益,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民法总则》明确指出,非法人组织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这类组织通常包括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等。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是指那些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依法以其自身名义开展民事活动的组织,这类组织形式多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它们需依法完成登记手续。
3、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尽管在业务上独立运作,但它们没有法人地位,法律责任通常由合伙人或设立者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也属于此类,它们通常不设立法人,民事责任由经营者个人承担。
1、法律分析表明,非法人组织包括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以及由民政部门批准并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还包括经许可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等,这些组织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通常被称为非法人团体。
2、非法人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由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以及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等。
3、【法律分析】: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及第二款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涵盖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