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系列机缘巧合的安排下,成功招揽了武艺高强的游侠展随风担任捕快,邀请宋朝名臣公孙策的后裔公孙安份担任师爷,还让四位出身绿林的恶人改邪归正,成为四大护法,一个宛如“开封府”再世的核心团队便组建完成了!为了报复当日冤狱之仇,小凤矛头直指广东。
2、关于房产的遗嘱若未经公证,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依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并经公证证明后,向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若对遗嘱内容存在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将根据法院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鲁尚首次上朝时,提出了八项建议:勤学、选拔能臣、增派将领、守卫边疆、查处贪官、设立太仓、尊重贤才、任用大律师,不久后,他被调入户部,随后转任文渊阁大学士,他被立为皇太子,封为少保,晋升为吏部尚书,十三年后,又升任神神庙大学士,鲁尚性格平和、简朴、慷慨,每逢重大事件,他都能果断作出决策。
1、众多银青光禄大夫,担任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御史大夫,以及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秩从二品。
2、这位官员历任职位丰富,包括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兼文远大学士馆、吏部尚书、少保亲王、金身堂大学士,他为人诚实正直,慷慨宽容,深受人们的敬仰,他留下的著作有《商文毅疏稿略》、《商文毅公集》、《蔗山笔尘》和《宋元通鉴纲目》等,他是明朝唯一一位科举及第的官员,曾三次参加殿试,另一位名叫黄冠的官员也有类似成就。
3、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护,文散官:特进,武散官:辅国大将军,爵位:开国县公,勋位:柱国,正三品官职:侍中、中书令、吏部尚书、十六卫大将军、六部尚书、太子宾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护,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书遗嘱无需公证,遗嘱公证并非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当事人若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也是被允许的,需要自行提交相关材料。
2、我国法律并未规定自书遗嘱必须公证,只要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反映个人意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即使没有公证书,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
3、自书遗嘱无需强制公证,其有效性取决于遗嘱的书写方式(亲自手写)、签名以及日期标注等细节,同时需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经过公证的遗嘱在证据效力上更具权威性和稳定性,因此在证明力度上通常优于其他类型遗嘱,若希望提高遗嘱的公信力,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选择公证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4、自书遗嘱可以不公证,公证并非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自书遗嘱即使未公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遗嘱撰写完成后并非必须公证,通常情况下,公证与否并非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即使遗嘱未经公证,只要符合《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则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