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然

国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
个人/企业刑事 民商诉讼与仲裁 刑事辩护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 法学学士
个人介绍
何一然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5年公司法务及15年执业律师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卓越的文字功底,使其在刑法、民法、合同法及民事、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期间,成功办理逾200件民商事及刑事诉讼案件,尤其在民商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经验。曾担任北京长富汇银私募基金公司专职法律顾问,主导参与12个地产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涉及募集资金超百亿元人民币。何律师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工作经历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 律师
代表案例
【民商事纠纷案件】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 · 北京强铨机械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煤地技术装备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 重庆中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 王女士诉北京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类 陈先生诉北京富利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四)买卖合同纠纷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中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五)名誉权纠纷类 赵先生诉北京日报社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刑事诉讼案件】 (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曹先生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 公诉机关以介绍卖淫罪提起公诉,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曹昌的行为应定性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且情节较轻应适用缓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曹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唐先生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主观犯意不明显、情节轻微、认罪认罚并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建议适用缓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