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沄

国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 泛文化娱乐及互联网 商事争议及资本市场 投融资 税务合规 民商事纠纷 婚姻家事等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 北京
  • 邮箱:guozun@guozunlaw.com
  • 010-65915691

荣誉职责

    • 入选国家广电总局首批网络信息审核员(影视内容) • 入选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2024年年度潜力影视娱乐法律师 • 入选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 • 入选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优秀撰稿人才库 • 2021—2023年,连续三年入选中国文化娱乐法治年度优秀论文

个人介绍

李峰沄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法律出版社/虎鲸娱乐集团(原阿里大文娱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文化娱乐、互联网;税务合规与争议解决;投融资、民商事争议;企业合规与风控;婚姻家事等,累计代理案件700余件,总涉案标的额超十亿元,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擅长重大复杂疑难类案件,为客户代理多个千万级别案件均取得良好诉讼结果。李峰沄律师擅长将诉讼与风控、行业经验与法律专业、融资需求与项目发展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可落地、可实操的综合性商业方案。

工作经历

所内任职: 国樽TMT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社会任职: •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工委专家委员 • 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 • 北京市文娱法学会会员 • 北京电影协会会员

代表案例

(一)泛文化娱乐及互联网领域: •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脸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涉案标的 5000 万元,代理原告进行维权,拿到胜诉判决。 • 广东某知名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诉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涉案金额1260万,代理被告优酷公司,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获得全面胜诉。 • 某知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诉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060万,通过制定诉讼策略,迫使原告撤诉。 • 广州某影业有限公司、福建平潭某影业有限公司诉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案,涉案金额800 万元,代理被告优酷公司,仅判赔 10 万元。 • 安徽某知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天津阿里巴巴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案,涉案金额 150 万元,代理被告阿里巴巴文化娱乐,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获得全面胜诉。 • 天津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案,涉案金额 100 万元,代理被告优酷公司,通过制定诉讼策略,迫使原告撤诉。 • 某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诉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通过制定诉讼策略,判决原告败诉,为客户挽回损失 100 万余元,一审、 二审法院均全部采纳我方诉讼意见。 (二)商事及资本市场领域 • 上市公司春秋电子(603890)可转换债券发行项目和定向增发项目。 • 新三板公司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834857)精选层挂牌项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86)A 股主板 IPO 项 目(已成功过会)。 • 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000591)等大型央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002354)等大型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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